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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与中国动物——与赵南元先生对话(作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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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12: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郭鹏(山东大学)

在朋友们的敦促下,我拜读了司马南先生在其博客上贴出的赵南元先生的《谎言和谬论的堆积 ——评央视新闻会客厅专访常纪文》一文。赵先生,在我看来,是一个愿意进行严肃思考的人,并且他的有些看法也值得人深思,尽管他所做的思考并不总是相当严密的。他之所以坚持己见是因为坚信自己所想的是正确的。这些想法,虽然有些可能是引自他人,但显然不是别人强加给他的。这正是我想要写出以下这些文字来与赵先生进行平等交流的原因,我尊重他作为一个思想者追求正确思想的热忱。我将赵先生的问题归纳为四个方面:理论、宗教、事实和动物福利,并对他的大部分观点做出了回应。值得声明的是,我在这里所表达的仅仅代表我自己的看法。(所有引文均出自前面提到的赵先生的文章,恕不一一注明。)

一.关于“伦理问题”

  “ 在分析常纪文教授的具体论点之前,我想先明确一个伦理学的基础性问题,即‘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有道德?’。换句话说,犬类为什么没有伦理学家或道德家?我怀疑这个问题可能没人想过,人们觉得人需要道德就象苹果落到地上一样理所当然。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就象苹果为什么落地对于物理学至关重要一样。”

的确,正如赵先生所言,‘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有道德?’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是,并不是像赵先生所想的,在他之前就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几乎是人类最古老的问题之一,至少是古希腊和中国先秦时代的哲人们所追问的核心问题之一(恕不展开)。在这里,我想略谈一下,道德之于人类的重要意义。

我们人类,似乎一直有一个宿愿:即追问人之为人到底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一个最简单的着手处就是考察人与地上的其他生物的差别,用人所特有的而其他生命所没有的东西来定义人。以希腊的传统,以种加属差的方法来定义,最初将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足的动物”;后来又将人定义为“理性动物”和“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随着对于动物思维与动物行为的研究,我们发现,将所谓“理性”仅仅限于人是大大值得怀疑的,而且人类并不是地球上唯一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目前,在西方哲学中,关于人的一种新的定义是:“人是可以为自己制定伦理原则的动物”。道德不仅是维系人类社会的纽带,也是人类赖以指导自己处理人类与世界的关系的准则;而“制定伦理原则”本身,是目前人类可以比较有把握地断定是人类所具有的特质,是人类可以藉此对自己进行定义,并将自己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

“狗(以及一切社会性动物)都会表现出某种“拟似道德行为”。例如狗的“忠诚”有很多事例被人们广为传颂。但是狗不需要道德家和伦理学,因为狗对人的忠诚是从它们的祖先狼对狼群首领的忠诚那里通过基因代代相传继承来的,无须后天教育。”

我赞成赵先生所讲的“狗不需要道德家和伦理学”,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人赋予动物的某些行为以道德色彩是不恰当的,其实人正是出于同样的理由而赋予自己同类的行为以道德色彩:这一描述行为是人的行为,而不是动物的行为;是出于人对于动物的认识,而不是动物的自我认识。但是,我不完全同意赵先生的后一句话,即狗对于人的忠诚完全是从它们的祖先狼对于狼群首领的忠诚那里通过基因代代相传继承而来。我们将动物(包括人)的某些行为诉诸于基因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将其完全诉诸于基因。这种基因万能论的解释的错误就在于它完全忽视了动物在后天成长过程当中的心理需求以及这种需求对于其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如果这种基因万能说是正确的,那么狗应该只服从狗群的首领才是,而不是人。

其实,从动物行为的心理基础上看,狗对于其主人所表现的“忠诚”是所有拥有较高级的心理活动和需求的动物都有的一种依赖行为。它们都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当中感到安全并且在这个环境中有一种归属感,我们常称其环境为他们的“领地”。像狗这样的动物会表现出对于自己所生长的环境的依赖,特别是对于从小被人类养大的狗,这种依赖就包括其与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情感与交流方式的依赖。“狼孩”对于狼的依赖,也是同样的道理。古人将“狗不嫌家贫”与“儿不嫌母丑”放在一起来讲是有道理的。

“人是最善于学习的动物,学习的数学表现形式就是“优化”,所以什么是“优”就是学习的前提,这就是价值观的起源。”“但是对于人类而言,由于文化积累的速度远远大于基因进化速度,人类社会结构随生产力增长所产生的变迁也是基因进化所来不及适应的,所以人类不仅有先天的生物价值观,也有后天的文化价值观。文化价值观不完全受进化原理约束,具有比较大的自由度,使得人类社会能够及时调整价值观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道德风险。一旦这种人造的价值观发生偏差,就会把人类社会推入浩劫之中,这在历史上是多次出现过的。”

完全赞成赵先生以上所写(或引用)的几句话,只是他不应该只以此为矛来攻击别人,而是要以之为鉴来反思一下自己的思想。他所继承的漠视动物生命的文化价值观,在我看来,是需要从根本做一个大调整,因为这种价值观不仅是发生了偏差,而且已经走得太远,已经将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动物推进了目前所处的黑暗深渊(关于中国动物的悲惨处境见第三部分)。

“由此可知,道德是适应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建构,它只处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不处理人与动物或人与自然的关系。“

对不起,赵先生,这种引申完全是一个错误:虽然依照前段引文的说法,道德是适应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价值建构,但是,它绝对不只是处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人类社会包括人,也包括其中的非人类动物,还包括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这些都是人的价值观当中应该包含的内容。

“或者说,人如何对待动物,就象狼如何吃羊一样,不涉及道德问题。”

从自然主义的角度上看,狼天生有食肉的牙齿,而人类没有,因而狼吃羊有其“先天”的理由,而人则没有。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讲,正是由于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已经跳出了自然食物链条,从而可以不受任何自然约束地侵占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和侵犯他们的自由生长;又由于人是具有理性和自主性的动物,可以对于自己的行为(包括生育行为)进行自我约束,因而,人类就具有了节制自身物种繁育速度与数量、善待其所依赖的动物和自然环境的义务。这两者都是道德问题,人类目前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都涉及这些问题,如,“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和“动物伦理学”等等。

“所谓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的关系,完全与人无关的自然,不涉及道德问题。正如我们维护生态,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而对于没有人的火星‘自然本身’不会认为它比地球有什么逊色之处。”

的确,完全与人无关的自然是不涉及道德问题,但是,我们谈的都是与人有关的自然,而且是那些太有关系的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也不可能约简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赵先生自己维护生态只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可以;但是,请不要用复数。因为许多人维护生态是因为认识到我们人类是自然生态的最大的破坏者,我们有义务不仅仅为了人类自己而且为了地球上的所有其他生命(或者说地球本身)来维护生态环境。

“为了规避道德风险,我们必须坚持一条原则:道德的合理性只能建筑在有利于人类全局长远利益的基础之上。用中国古话讲,是‘义者,利也。’对应现代的伦理学派,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效用主义”。一旦偏离这个原则,道德一定会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危害。”

对不起,赵先生,这些话放在一起确实令人费解:

(1)所谓“坚持某一条道德原则就能规避道德风险”是在一种博弈的意义上讲的,而不是指一个人明明知道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何对何错,却仍要顽固守则。在具体情况下,我们根据那些我们所持有的道德原则所导出的行为之间可能是相互冲突和对立的,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在进行一些权衡与取舍。如,我的道德原则包括“不伤害他人”和“不说谎”,但是,如果说真话会使某个无辜的人因此而被坏人杀害,那么我就会经过权衡而选择保护这个无辜者的生命而暂时放弃“不说谎”这个原则;同样,“不伤害他人”也不会阻止我在必要的时候进行正当防卫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2)至于“道德的合理性”是否“只能建筑在有利于人类全局长远利益的基础之上”,则需要认真的考虑:伦理学是人的学问,但它不只是关于人的学问;道德仅仅对于人才有意义,但在道德当中有意义的不只是人。何况,赵先生在这里所要坚持的唯一道德原则是已经被无数惨痛事实证明的大大有害于“人类全局长远利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原则呢?

(3)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您忘记了告诉大家何以“一旦偏离这个原则,道德一定会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危害”?如果您在这里所推崇的人类中心主义(且不论它是不是真的能等同于西方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其实,即使是功利主义也完全没有必要只局限于人类的利益),那就请允许我借用您自己用来攻击常纪文的关于“人类尊严”一说的模式来反驳您吧:

“‘人的尊严’或‘人类的尊严’是宣扬变态价值观的人最常用的手法,但是‘人类的尊严’之说本身就充满着荒谬性。……自古以来,‘人类的尊严’就不断用来证明各种谬论。例如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人类住在地球上处于宇宙中心地位,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情。哥白尼提出日心说,大大损害了人的尊严。神创论认为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面目特别制造的,也是极有面子的一件事。达尔文提出进化论,又一次大大损害了人的尊严。但是我们认为,能够知道日心说和进化论,证明人类可以摆脱愚昧,是一件好事情,至于是否增加‘人类的尊严’,只好见仁见智了。所以那些反对转基因和克隆人的宗教势力搬出‘人类尊严’时,标准的回答是:‘别国的国旗可以是你的抹布,人类并没有统一的尊严。’一切用‘人类的尊严’说事的论证都是谬论,至今尚未见到反例。”

任何赞成赵先生的对话方式的人都可以试着将上面这段引文中的“人类尊严”换成“人类利益”,只是需要在结尾处将“反对转基因克隆人”中的“反对”换成“支持”。而以赵先生的标准,这就应该足以构成对于其人类中心论的有力反驳了吧?如果连“人类尊严”这回事儿,赵先生都能看得这么明白,那么,为什么在整个地球上,甚至宇宙当中,“人类的利益”并不是最重要这件事儿您就想不通呢?

二. 关于“宗教”

在我看来,在一个自由的社会当中,各种宗教是因为其教义得到人们的认同或者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某些精神需求才具有生命力的。无论各种宗教在内容上的差异有多大,也不论其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与社会政治有怎么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它们本身的内容或者侧重点都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多少在变化着。当然,新兴宗教有时也可能是这些变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完全从母体当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宗教。关于宗教本身,我不打算在这里说得太多,因为目前中国学术界对于宗教的研究正处于一个方兴未艾的阶段,是建国后最有生机与活力的学术领域之一,并且民间的宗教活动也正呈现出繁荣与健康的发展态势,这都是相当令人欣慰的。我不得不在这里提一下宗教,是因为赵先生攻击动物保护的逻辑之一就是为其扣上“宗教”的帽子,然后通过诋毁宗教是“迷信”和“伪道德”来诋毁动物保护运动。

“宗教是有组织有体系的迷信。几乎所有的宗教教条中,都有‘不可撒谎’的戒律,有人就认为这说明了道德的普世性。然而,实际上任何宗教教义都是一个弥天大谎,所以需要用‘不可撒谎’作为‘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声明,企图掩盖这个弥天大谎。基督教的‘见证’更是一个群体性的撒谎训练,诱导教徒们伪造亲身经历来互相证明上帝的存在。效用主义伦理观和自然科学一样,都是谎言的天敌,自然会受到宗教的攻击。”

这段被司马南先生加过黑的段落,在我看来是用极其武断式的、充满暴力的语言来攻击宗教信仰,这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可取。在这里,作者忽略了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从信仰的角度与从非信仰的角度来看待宗教,是完全不同的。(对于一个非宗教的研究者来说,重要的可能不是哪一个宗教所信奉的上帝是否存在,而是信奉这种宗教的人们是否持有上帝存在的信念。)另外,即便是各种宗教本身对于“效用主义伦理观与自然科学”的态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倒是像赵先生这样的显然是缺乏宽容精神的“无神论者”和“科学至上主义者”有必要反思一下自己的主张。一个崇尚多元文化的社会,就是一个可以让不同的思想和平共生且能够相互交流的社会。我们每个人的知识背景与生活经历都不相同,因此,能够被我们所认识并认可的道德法则和对于事物的理解与解释也不相同。

最想告诉赵元南教授的一件事就是,《动物解放》一书的作者彼得·辛格(Peter Singer)既是一位世俗犹太人,又是一位坚定的素食者,他还是功利主义在当代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边沁与穆勒思想的当代阐释者与继承人,他所发展出的功利主义思想被称为“偏好论功利主义”(Preference Utilitarianism)是其应用伦理学思想的基础。如果您自称是一个“效用主义伦理观”的拥护者,请读一读边沁著名的为动物呐喊的段落还有彼得·辛格的相关著作,您会发现,您与动物解放思想的距离可能比您想象得要近得多。另外,如果您也是达而文的支持者,那么您更需要知道,正是他对于非人类动物的深入了解和认识打开了那些领导动物解放运动的人们的视野,才使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动物保护运动成为可能。

“‘伪道德’是指对人类社会并无好处甚至有害的‘道德条款’,例如不许手淫,不许避孕,不许堕胎,不许离婚,不许同性恋,不许杀生,不许吃肉,不许‘虐待’动物,禁止动物实验,禁止克隆人,禁止基因改造等等。”

不知道为什么赵先生将这些东西罗列在一起,也不知道为什么司马南又要将它们加黑。我知道,在中国支持动物保护的人,会坚决反对虐待动物,但是他们可能不会太在乎任何人进行性自慰以释放过剩的利比多,他们自己大都在很好地实行计划生育,其中对堕胎或离婚持坚决反对意见的人也不多见,当然,成为动物保护者与是同性恋人没有什么本质冲突。将所有自己不喜欢的“道德条款”都堆积在一起,然后贴上“伪道德”的标签一丢了之,这样做会很难达到说服别人的目的。

“本来在天主教、基督教的教义中并没有包含动物权利的因素,人是上帝特别制造的,是其他生物的主宰。”

宗教在您的眼里不是“集体迷信”与“伪道德”吗?再说,《圣经》里虽然没有“动物权利”这四个字,但是,人是否被创造出来作为其他生物的“主宰”却大可商榷:这个“主宰”翻译得恰当吗?即便就算是“主宰”吧,是作为具有更高智慧与更大责任的管理者、看护者还是作为肆无忌惮的剥削者与虐待者?

作为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共同起源的犹太教,目前已经生成长出了一个很有影响的宗教动物保护力量:犹太素食主义(Jewish Vegetarianism)。在这些犹太教素食者们对于《托拉》的研读中,他们发现上帝创世这一古老的一神教的教义与动物保护运动的主旨并行不背:上帝在创世时是让人类来管理其他动物,而不是占有甚至吃掉他们;人在伊甸园中是吃素的,并且在那里,所有的动物之间都不互相伤害,那是真正的祥和太平的“天国”、“乐园”;直到洪水到来,挪亚因为没有食物才开始宰杀动物,而上帝只是“默许”(permitted)了他这么做,即没有阻止或惩罚他,但是,人类食肉并不是上帝的“诫命”(commandment),上帝造的人原本是吃素的;而当弥赛亚时代到来时,所有的动物又会和谐相处,狮子与羊同卧,人类不会再伤害动物。这就是犹太教素食主义所理解的上帝关于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的规定。

“……任何宗教在创始之初都难免邪教的性质,经过千年以上的磨砺之后,对社会的危害会逐步减弱,在社会中找到合适的位置。”

许多宗教是民族性的或本土性的,如犹太教和中国与世界各地的民间或本土宗教。它们与这些民族是共生的,与他们的文化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说这些宗教一开始就有邪教性质,您无非是说这些民族从人之初就在奉行一种邪恶的文化。即便是一些普世性的宗教,如基督教以及新兴的巴哈伊教,它们在创始之初也不符合您的“邪教”定义,它们都是作为社会的少数派而饱受迫害之苦的。

“基督教文化是有上帝的文化,他们认为世间万物都是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的,猫创造出来为了吃老鼠,老鼠创造出来为了给猫吃。因为狗是上帝创造出来给人做朋友的,所以不能吃。”

不知您说的这是哪路基督教文化。当代动物保护与素食运动正是从英国这个基督教文化国家兴起的,甘地也是英国素食俱乐部的早期成员之一。

“中华文化是没有上帝的,中国人吃什么是神农尝百草的结果,并非上帝的安排,狗肉好吃,所以就吃了,猫肉老鼠肉如果有人觉得好吃,当然可以吃。”

请打住,赵先生,中国没有上帝,可是有苍天,有苍生,有自然而然,有不违自然。请注意,神农尝的是“百草”,而不是“百肉”!

“西方人有严重的欧洲文化中心主义思想,认为凡是和他们不一样的都是错的,对于这种文化霸权主义应该批判而不是纵容。因为世界上毕竟存在着多种文化,任何文化都不应该具有治外法权,否则天下一定是冲突不断。”

欧洲中心主义是值得批判,但是盲目排外的中国中心论也不值得自豪。中国人反对在中国虐待与虐杀动物,一定要分跟谁学来的才成吗?跟庄子、孟子学就不是崇洋媚外,就不是文化霸权?跟达芬奇、甘地学就是洋奴?思想是没有国界的。另外,也总得允许大家有属于自己的、天生的、尚未泯灭的恻隐之心和是非之心吧?从“恻陷之心”与“是非之心”发出来的就是 “同情”与“正义”,前者是孟夫子的用语,后者是当代动物伦理学的范畴。

“印度教徒视牛为神,他们有没有权力反对欧美人吃带血的牛排?穆斯林和犹太教徒有没有权力反对德国人吃猪肉腊肠?遇到关于中国人吃宠物的挑衅,只要和他们讲讲印度教和犹太教就是了,毕竟他们还不敢说只有基督教正确而印度教和犹太教是谬误,尽管他们心里可能这样想,基督教徒总是习惯于把自己的局部文化看成‘普世价值’的。”

您这是在说不同宗教间的事儿吧?请不要把所有“中国人”都算到你的“通吃通杀教”的那一边----至少我自己不是,所以请不要打“中国人”的名义。另外,“中国人吃宠物”这个说法显然不确切,充其量也不过是一部分中国人盲目地、不负责任地吃被某些中国人诱捕来的另一些中国人的伴侣动物。这一点语言上的纠正是相当必要的,因为它有助于澄清事实,不论是对中国人还是对外国人。

三. 关于“事实”

赵先生的大作定名为《谎言与谬论的堆积》,其中有8处用了“谎言”二字,足见他本人对于不实之辞深恶痛绝的程度。但是,让我惊奇的是,从赵先生的文章来看,他其实对于真相或者事实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热心和执着。一些无需要特别努力就可以知道的事实,他既不去做实际调查,也没有去查找可依靠的消息,他所做的只是放纵自己的臆想,一厢情愿地去攻击持不同意见的人在说谎。

中国目前的动物处境在迅速恶化,其惨状已经完全超出了一般人的经验与想象,而赵先生却在文章中将几乎所有的‘虐待动物’中的虐待二字都加上了引号,好像在中国根本不存在虐待动物这回事儿似的。下面就是一些被赵先生斥为“谎言”的事实,还有一些似乎根本不为赵先生所知的但却每天都在以巨大规模发生的虐待与虐杀动物的事实。

(一)活剥皮

关于中国毛皮生产的残酷性,许多媒体已经有过信实的报导。2005年4月《新京报》曝光了占据全国皮张销量六成以上的河北肃宁尚村毛皮市场的惊人惨象,这里的貉与狐狸约有一半是在还活着的情况下被剥皮。此前,是台湾动物保护组织在网上公布的一段名为《惨绝人寰的时尚,每件皮草都残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迅速被许多论坛转载。记者吴学军与台湾动物保护组织取得联系,知道这一段录像是在河北省肃宁县尚村拍摄的。这段录像记录了皮草市场内貉、狐狸等动物被活剥的场面,在被剥皮的整个过程中,动物始终清醒,并剧烈挣扎。以下是吴学军对于他所目击的杀戮的描述,其中的主人公“秦劳”显然是一个化名:

“被提出笼子的貉,在空中缩成一团。几个手持木棒的中年女人一拥而上。一个扎头巾的女人在第一时间抓住了貉的尾巴,其他女人悻悻离去。扎头巾的女人随即把貉高高甩起。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重重摔向地面,掀起一股尘土。它试图站起来,脚蹬起了沙砾。女人手中的木棒挥向它的额头。女人把貉提起来,走到马路对面,把它甩在一堆貉旁边。鼻尖的血已经流成了一条线,但它的眼睛睁着,不断重复着眨眼、蹬腿、昂头、倒地的动作。它身旁一只被砍去四肢的貉,则一刻不停地发出嘶嘶的叫声。十几分钟后,秦劳带着刀子向它走来。秦劳现在干的是剥皮的活儿。貉被倒挂在三轮车厢的铁钩上,刀子在它后肢、肛门处比划了几下,‘哗’的一声,皮毛已跟后肢彻底分离,它奋力回头,叫出声来,皮已被撕至腹部。秦劳身体撅着,形似一张拉满的弓,可毛皮依然牢牢地粘着肉身,一个中年女子小跑过来帮忙,他们的身体同成弓状。‘哗—’,毛皮与貉的身体完全脱离。它被扔进了车厢,身体红彤彤的,散发着热气。它还想站起来,它仰起了头,眼睛瞥见了自己的身体,它没有眨眼,重重地扭过头去,再也起不来了。‘死了剥皮和活着剥皮是一样的,不过这样方便、利索。大家一直都是这么搞的。’秦劳解释。”[i]

显然,赵先生与许多天真而善良的人们所想的是一样的,认为活剥皮是不可能的:一来是,任何稍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这么做;二来是,他们心目中的“活剥皮”就是用手抓起活的动物来剥皮:

“我估计常教授没有剥过任何动物的皮,否则不会相信‘活剥皮’的谎言。哪怕是一只兔子,要想活剥皮也近乎不可能,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要活剥它的皮,它能不急吗?何况貉是小型猛兽,好勇斗狠,要活剥皮更是自讨苦吃。”

也许他们没有想到,这里的“活剥皮”是指动物被打或砍成重伤但是没有死亡的情况下被剥皮,他们被用绳子扯起来、用钩子挂起来,其中许多动物已经伤到不可能进行任何反抗的程度。

    《新京报》的这篇报导真是开了善良人们的眼界,使人们看到市场与利益使得人们可以变得如何对于残忍不假思索。不知道赵先生是不是也要称《新京报》的这篇报导里所描述的痛苦“挣扎”也只是些“局部小动”呢?是不是也要怀疑《新京报》的报导的真实性和用语的恰切性呢?他是不是也要怀疑像吴学军这样优秀的记者的职业良心与业务水平呢?

比这更让人毛骨悚然是看到被击打成重伤的狐狸又被活活地剥皮,甚至目睹“被扒了皮的狐狸,摇着血淋淋的头,晃着血糊糊的身,在文化路上‘漫步’”!这些都是发生在中国东北“过大年”那些最严寒的日子里的事情。这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活髁髅”,像人们展示着最惨烈的人间地狱的景象。如果赵先生也要坚持认为这些都是“谎言”,请赵先生到东北宰杀狐狸的地方实地考察一下,或者找写《泰康“扒皮街”尽现假恶丑》的记者李刚、张翼轩对证。您还可以直接上网查一下《百湖周刊》2007年12月20日A3版“大庆新闻聚焦”,网上的电子版也配有照片。另外,善待动物组织(PETA)在今年还发布了中国某狗肉生产厂内活剥狗皮的录像,在世界上引起极大的反响。

据善待动物组织的估计,全世界每年皮张的产量为5千万张。虽然缺乏必要的统计数字为依据,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中国原皮产量在全球总产量中占绝对优势,中国毛皮动物养殖业已经位于世界前列。以下内容引自2006年5月10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网页,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马建章教授的《中国毛皮动物养殖业的现状与未来》一文,这是他对于中国毛皮动物养殖业现状的描述:

     我国毛皮动物养殖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北、辽宁和黑龙江等地,养殖的动物品种主要有水貂(标准貂和彩貂)、貉(乌苏里亚种)、狐狸、獭兔等。截至目前,全国有毛皮制品企业1200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260多家,从业人口4万;产品年销售额105亿元, 2004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毛皮服装产量为538万件(中国皮革协会,2005)。尽管我国的皮毛产量惊人,仍旧满足不了生产需要。据调查,每年我国仍需要进口大量的水貂皮、狐狸皮等原料。目前,中国的毛皮进口总量位居全球第二。可见中国是一个毛皮生产大国,但不是强国。这主要是由于多年来市场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造成的。例如我国毛皮动物养殖业大多数以家庭分散式养殖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产品质量普遍不高,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等。2005年2月,国际上曾出现了一系列有关“中国虐杀动物取皮”、“中国没有动物福利”的夸张报道,甚至出现了“封杀中国皮衣”的声音,对我国毛皮动物产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这些报道存在着片面及失真等问题,但是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毛皮动物养殖的弊端。这些弊端究其根源就是我国的缺乏有效的管理、科学的引导和宏观的调控。只有在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的毛皮动物养殖业才会朝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其中提到了毛皮生产中的动物福利,也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显然作者也没有充分的依据来说明目前中国毛皮生产中的动物福利状况究竟是怎样的。这是一个大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而广泛的调查后,我们才有可能形成一个概观。

(二)活猪注水、活牛注水

在中国,另一个集中了对于动物的大规模酷刑的领域是猪、牛、羊等所谓肉用动物。从八十年代以来,给生猪注水的现象就十分严重,到现在仍然是如此,据有四川省有关部门估计生猪注水比例在百分之八十以上。以下情景取自《重庆晚报》2009年7月17日的报导:

“……一个猪贩子走进了猪场,手持一根拇指粗的竹棍,开始把肥猪往角落驱赶。此时,肥猪开始左冲右跑,发出阵阵嚎叫……又过了20分钟,两个槽区的肥猪都被赶到各自角落后,红衣男子和白衣男子再度现身。此时,他们双手都拿着一根长铁钩和一根软皮水管。记者紧贴小院围墙外侧,听到小院内的水泵“轰轰”地启动了。只见对方猛地把长铁钩伸进一头肥猪嘴里,钩住猪的下颌,肥猪顿时发出撕心裂肺般嚎叫,数里可闻;红衣男子手脚异常麻利,迅速把冒水的管子从猪嘴里插进去,软皮水管瞬间“缩短”了40厘米——水管似已直接插进了肥猪的胃里……肥猪的嚎叫声渐渐减弱,慢慢没声,水已灌进了猪肚里。两分钟后,男子把铁钩和水管取出来,找到下一个目标如法炮制。此时,先前那头肥猪的肚皮,像吹气球一样胀鼓起来。两小时后,数十头生猪灌水完毕。有的肥猪痛得当场泻粪,另有七八头肥猪则不堪重负,趴在地上直喘粗气。片刻后,等候在外的两台拉猪车进场,开闸;猪贩子们或用棍棒,或揪住生猪的耳朵尾巴,将其连拖带拽撵进车厢栅栏内,然后关上栅栏铁门。……在短短两三分钟内,一头猪可以注水10公斤至15公斤,猪胃肠注入大量水分后,猪胸腔受到压迫,呼吸困难,造成组织缺氧,使胃肠严重胀弛,失去收缩能力,肠道蠕动缓慢,肌体处于半窒息和自身中毒状态。因此,生猪大量注水后往往活不过3个小时。”

一个隐藏在柑橘林里的小小注水场,每天半夜至凌晨竟然可以这样给上百头猪注水,而且不只是四川的猪贩子,还有来自湖北、湖南和陕西的猪贩子。有的地方在屠宰场内就有注水设备,甚至做得十分隐蔽;有的人为了多注水,竟会将这样的残酷程序在每头猪身上要重复数次。《西安晚报》记者张红中在2008年7月21日的报到中描述了汉中市西乡县的一个注水点给活猪注水过程以及其与合法肉联厂之间的“合作”:

“西乡县是一个畜牧业大县,生猪产业产值占到了该县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然而,近日不断有群众向本报举报,一些生猪贩子大肆加工、贩卖“注水肉”。7月17日晚8时许,在当地一位知情人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西乡县堰口镇板桥村,在位于316国道边的一处院场外,一阵猪“嗷……嗷……”的惨叫声从院内传出。记者以外地人收生猪为由走进了院场,昏暗的灯光下,两名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在用特制的钩子把猪嘴钩住,固定在猪舍的门框上,猪嘴里插着水管和漏斗,两只前蹄离地。一个妇女正在往漏斗内倾倒水,肥猪不停地挣扎着,并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院内十余头已被灌过水的猪,个个肚子溜圆,不断地发出呻吟,有几头已被撑得瘫在地上一动不动。记者发现,猪贩们灌的水竟是从旁边一条浑浊的水沟里提上来的脏水,远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臭。 “为什么不用自来水直接给猪灌水呢?”记者问。“这样慢慢灌,灌的次数多一些,猪吸收得会好一点。”男子回答说。此时,不断有猪贩子用三轮车将猪送来。为了不引起猪贩们的怀疑,记者以价格太高为由,离开了这家注水窝点。在另一位村民家门口,记者同样听到了猪的惨叫声。在得知记者是来收购生猪的贩子后,姓周的老板对记者说,不管要多少猪,明天他都能帮忙收购来,并向记者展示了收猪的账本,仅7月16日一天,他就收到了79头生猪。在后院,记者看到,这家的规模要比刚才去的那家大得多,猪舍里大约有50头猪,几位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在用同样的方法给猪灌水。周老板告诉记者,平时每天都会收到100多头猪,请人灌水后,晚上全部拉去卖给了县城的长林公司。……”

2007年6月28日西部网上刊载的报导配有图片:

“6月27日上午,记者随同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执法人员在北京南郊一个偏僻的村庄大院中看到的一幕。 眼前的景象把记者惊得目瞪口呆:四辆满载生猪的大卡车停在院子里,每辆车上有20多头活猪,每头猪的耳朵上都打着环形标记,有的猪还在大声嚎叫。记者定睛一看,原来这些嚎叫的猪都被铁钩子穿透了下颚,鲜血顺着钩子在流。其中一辆停在水管旁边的卡车,水管连到车顶上方的一个大水壶里,从水壶中顺下来的水管直接插在一头活猪的嘴里。为了让猪不乱跑乱跳,这些人竟然用粗大的铁钩子把灌水的活猪的下颚刺穿,挂在车厢的铁栏杆上。这样一来,每一头活猪就只有顺从的吞水的份了。记者数了一下,仅仅这辆车上就有六头猪被铁钩子挂在栏杆上。剩下的十几头猪则嘴巴上献血淋漓,显然是刚刚被注过水。执法人员对记者说,因为注水太多的缘故,除了六头被钩住嘴巴而无法动弹的外,这整整一车的猪站都站不起来。记者注意到,这些猪的肚子又大又圆。”

这一事件在北京市工商局和动物检疫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下最终受到查处,但是,那些没有被报导的和为利益所驱动新增加的注水站点真的是不知道有多少。生猪注水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且并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有下降的趋势。

活牛注水因为暴利更丰,所以手段也更加残忍,招术也在不断更新。以下是取自上海《新闻晨报》的记者林宇丹2009年3月24日的报导:

“根据李老板提供的情况,记者来到了浙江嘉善的屠宰场进行暗访调查。在嘉善一个叫里泽的地方,记者对位于里泽与姚庄交界处的一家屠宰场展开了暗访行动。 经努力,记者最终和李老板进入了该屠宰场。记者看到偌大的屠宰场被分隔成若干个小区,趁无人注意时,记者从小边门里溜进去,来到了宰杀活牛的现场。立即,一排排被系在铁栅栏上的活牛进入记者的视野。在另一边的地上,则躺着尚未宰杀的大大小小约20头活牛,其中有几头牛在地上作垂死的挣扎,它们的嘴里不停地向外喷射着白沫。忽然,记者看到一名工人用一把锤子似的东西,击打牛的脑袋,牛被敲昏倒地后,他就将塑料管子捅入牛的嘴里,这根管子的另一头则接在一个水泵上。只见工人打开阀门,水顺着塑料管被注入牛的胃里。牛肚子迅速膨胀起来,苏醒后的牛拼命甩着头,试图将管子甩掉,但因为绳子扎得很紧,管子根本不可能被甩掉。随着进水量的增加,牛拼命蹬着的腿也慢了下来。约五分钟后,牛就不再动弹了,此时水开始从牛嘴里倒着喷出来,工人再上前拔除管子,再用绳子将牛嘴扎紧。记者上前与这名注水的工人搭讪起来:“这一头牛能灌进多少水?”这名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边扎牛嘴,一边回答记者:“大概100到120斤左右。” 离开这家屠宰场后,根据李老板事前的指点,记者又来到不远处的费家浜村。李老板曾经告诉过记者,许多在屠宰场打工的工人都住在这个村子里。在那里,记者以问路的形式,与一名来自河南的农民搭上了话。在攀谈中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一头约600斤重的牛,灌进去的水少则80斤,多的可达150斤,也就是说一斤牛肉里,要有2-3两水。这些生产加工的牛肉85%是在上海几个大型农贸市场销售。”

这与2005年7月《南京晨报》记者陈闻的报导所讲安徽凤阳市区临淮镇南岗村的情况非常相似,不同是后者是从牛的鼻子里插入管子,并且一直注水注到牛倒下。同年,在合肥市双岗的一家定点屠宰场里,有记者目睹了更加不可想象的活体注水的全过程:

“第一步:活牛灌水。工作人员将把小黄牛的鼻子攥在手中,然后把手中的水管直接插在牛的嘴里灌水,痛苦的小牛挣扎着,却发不出声音。随后,工作人员拿来了铁锤,准备开始下一个步骤:锤牛闷血。用铁锤杀牛,牛还没死透,这个时候的牛心脏还在跳动。接着,工作人员开始给牛动起了一项特殊的手术。这就是第三步:开心灌水。工作人员将手中的皮管,插进了牛的胸腔。将桶中的水倒进了皮管。工作人员通过还跳动的心脏把水打到全身,一头牛能打二三十斤水,水不是都在肉里,也有在内脏里。……随着注入牛心的水不断增加,这头牛的四条腿不断伸直,重量也不断增加。”[1]

《哈尔滨新闻网》记者郭庆库在其2008的报道中,提到工人用钳子夹住活牛的脖子,再用管子插入牛的血管,并用水泵向牛的身体里面注水,注水量达15公斤。2009年7月7日的《东北网》记者马冀、胡林报导哈尔滨又发现注胶牛肉。牛贩子们花样翻新,为了留住注入牛身体内的水分,他们将一种作为食品添加剂的胶和水一起注入活牛体内。这种胶和水不仅仅使一般纸巾擦拭的办法检查不出牛肉里含的水分,而且在烹饪过程中不会流出,胶水还会将牛所带的细菌带入人体。

目前,受这样残酷虐待的不仅仅是猪、牛,还有羊,甚至是鸡、鸭、鹅,这些肉用的动物都成为活体注水的对象。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二十多年来从未间断过,且随着国人对肉的消费量的增加而愈演愈烈。

最后,我全文引用《南方网》记者苏岭与温家玲于2009年3月12日的报导作为结尾,其中引述了专家们对于问题的概述和分析,尽管其陈述不是从虐待动物的角度出发的:



“2009年2月18日,广州市“瘦肉精”中毒事件放倒70人,不少人闻“瘦肉精”色变。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冯平却指出,“注水肉”其实更是盛行已久的潜规则,危害远超“瘦肉精”。在“注水肉”里,可能添加了阿托品、矾水、卤水、工业色素和防腐剂等。注水使肉品易腐败变质,产生细菌毒素,使人生病,并破坏肉品的营养,还可能传播动物疫情。针对“注水肉”这一潜规则的危害,南方周末记者请数位权威专家进行“会诊”。



猪肉“注水”24年不绝

消费者几乎已为之麻木的“注水肉”问题,至少已经存在24年。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内较早的“注水肉”出现在广州。这和广州在国内较早废除生猪统购统销(牛、羊等畜禽与之一致),放开生猪购销市场有关。广州一管理机构的资深人士介绍,1985年广州放开生猪购销市场后,出现了两千多个屠宰厂,不法分子为牟利,就在猪、牛待宰前往其胃强灌大量水,增加毛重;或屠宰后往心脏里强注大量水,水分通过微细血管迅速扩散到肉体,增加净重;或将肉块浸泡在水里,以水冒充肉的重量,使水钱变肉钱。随后,全国其他地方也放开生猪购销市场,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未能相应出台,“注水肉”广泛流传。1997年广州市政府取缔或关闭小型屠宰场,实行三大屠宰厂定点屠宰后,注水的私宰肉仍不时流入肉品市场。2006年后广州出台的《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生猪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可以自主选购生猪,委托本市屠宰厂(场)屠宰。屠宰厂(场)无正常理由不得拒绝屠宰”,取消了三大定点屠宰厂“对口供应”的权威,屠宰厂激增至56家,大小定点屠宰厂为了生存,因恶性竞争所迫,亦按客户要求注水。全国多数实行代宰制的地方,情况也如此。近期,“注水肉”仍频频出镜。2009年元月,媒体曝光了广州、天津等注水肉现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研究中心总工冯平接到业内人士反映,在东北某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分布着48家屠宰户,家家注水。



“没有不注水的牛肉”

比之猪肉注水,牛肉注水更为严重。“难听的说法是没有不注水的牛肉。”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理事、云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葛长荣教授说。因为做实验所需,他常与肉贩子接触。肉贩子往往明码标价:不注水的50元/公斤,注水的30元/公斤。 据2008年山东省肉类协会的资料,部分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反映牛肉注水普遍。2009年1月12日《重庆晚报》消息,该市的牛肉,除某场所自宰以外,几乎全部注水。据冯平了解,国内某个地区牛肉注水情况最为严重,一个村里一天要宰1500多头“注水”牛,大多送太原、西安等地销售。被消费者较为信任的超市也无法幸免。2008年12月宁波市工商部门重点对该市9家超市和各菜市场上销售的牛肉进行专项检查,半数以上超市发现了注水肉。 据冯平介绍,一头100公斤重的猪可注水十多公斤;一头500公斤重的牛,可注水105公斤,毛牛收购价为14元/公斤,一头牛7000元,牛肉价格30元/公斤,正常情况可卖到8000元,而注水牛肉价格低于正常价的30%以上。

“注水肉”成为肉类行业的长期潜规则。连百度词条都收录了“注水肉”,衍生为“有夸大成分”的事物。”

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与2006年全国生猪出栏总量分别为6.6亿和6.8亿头,这两年牛的年底头数分别为1.41亿与1.39亿头。据《北京晚报》2008年11月15日记者孙洪磊的有关报导,天津一些农贸批发市场至少50%的猪肉属于注水肉,而且长期未能根治。这些数据乘上这些比率,读者就可以大致知道这种向动物活体注水的酷刑在中国大地上每年是以多么巨大的规模在施行。而不是像赵先生所讲的虐待动物在中国“六年出现4件事,在13亿人中可谓凤毛麟角,用极少数形容也嫌太多。”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自己去看一看,去找一找,去了解一下中国动物的真实处境,看一看我们每天都在消费的动物性产品是如何得来的,看看其包含了多少残忍与不人道。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就是许多强不知以为知的人在了解真相后的感受。在我的身边,许多人以为给生猪活牛注水就是扒开他们的嘴,往里面倒一些水;大多数人不知道那些为自己生蛋的鸡被成千上万地关在拥挤不堪、臭气熏天的黑暗养殖棚里,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与草地;许多人天真地以为奶牛就是可以终生不停产奶的牛,不知道她们和女人一样,如果不在哺乳期就没有乳汁,因此,为了让她们不停地产奶,母牛一生都在被迫不断人工受孕,并且小牛在生下后不久就会被强行带走,她们很多都有乳腺炎;许多人不知道流浪猫狗的生活并不浪漫,他们从出生到被诱捕,被贩运,被宰杀,要经受多少非人折磨……

冷漠要么是由于无知,要么是由于麻木。大多数无视动物所经受的痛苦的人,或者对于动物的处境缺乏必要的关心的人,常常不是出于麻木,而是由于无知,出于对于动物本身的无知和中国目前动物所受到的虐待与所承受的痛苦的现状的无知。知情是同情的前提,知道真相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进而采取必要的行动。我想,赵先生与许多其他反对动物保护的人一样,他们不是对中国动物所正在承受的苦难缺乏基本的同情,而是根本不知道他们在经受什么样的痛苦。

“吃”这个动作是个人的事,但是吃什么和怎么吃就不只是个人的事[ii]。如果因为我们对于动物性产品的需求而导致动物承受巨大的痛苦,那么,我们就对此负有责任。保护动物是对相对于人类而言处于弱势的生命群体的保护,是对于他们生存状况的关注,这不只是个人的一种生活情趣选择,而是人类作为地球上最强大的支配者与资源的占有者所肩负的义务。如果我们不能以拒绝消费动物性制品来抵制并最终取消对动物的虐待与剥削行为,那么,至少我们要尽最大可能减少这些动物因此而承受的痛苦或者降低这种痛苦的程度。前者就是“动物权利”的自然推论,而后者即是所谓提高“动物福利”的实践的奋斗目标。

四.关于“动物福利”

其实,支持与从事保护动物的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从动物权利理论出发的,尽管这些哲学理论可能是支持动物解放的最有力的理论。任何能使人们认识到虐待动物是不对的、善待动物是人的责任的事,都足以使大家支持改善动物的生存状况,包括不让他们忍受饥寒和给他们尽可能多的自由生活的空间,并且使他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

所谓“动物福利”运动其实就是在人类现有的对于动物严重依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条件下,为最大可能降低动物因此所承受的痛苦而做的努力。由于这些努力本身是要兼顾人类对于动物性制品的需求和动物的生存状况,所有它必然是在两者间的一个权衡,必然是阶段性和历史性的,并且是一个需要不断改进和提升的过程,因为它有利于动物本身的考虑的起点是相当低的。和其他所有的社会改革一要,动物福利的提高也必然是一个渐进而漫长的过程。

我想,这些都不是什么晦涩的道理,赵先生是应该明白的。下面是就针对赵先生对于“动物福利”运动当中的一些具体做法所表示出的异议以及时下动物保护当中的热点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       伴侣与流浪动物的“计划生育”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开始就告诉我们,绝大部分动物的自然繁育数量都是超过保存其物种所需要的数量。越是处于自然食物链条下面的动物越是如此,因为他们的天敌多。那些原本在自然食物链条中并非处于顶端的动物,如果由于某种非自然进化原因不再有天敌,那么,他们的数量将很快会对其他生物构成威胁。人类本身以及人类城市当中被遗弃的猫、狗就是其中的两个例子。

由于技术的发明与进步,人类使自身物种跳出自然食物链条,为了控制人类的生育数量,人类要实行计划生育;为了控制在城市中流浪的猫、狗的数量(也包括其他伴侣动物的繁殖速度与数量),人就要对他们实行计划生育。这些都是从总体环境利益来考虑的,而不是从动物个体本身的意愿或者利益来考虑的;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可以是自主的(虽然很多人都是被迫的),后者是被动的。由于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可以获得这种自主性,而动物则不能。从自然主义的立场上看,动物的“生育自由”,积极地说,是他们的天性、他们的权利,消极地说,也是动物自身所无法罢脱的“自然的奴役”(slavery of nature)。

确实,目前我们所可能讨论的“动物保护法”或“动物福利法”都是有极大水分的,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名实不符,因为它们都不可能在充分的意义上“保护”动物或者考虑到他们的所有“福利”。这其中的困难不是来自动物保护理论,而是来自人们长期的生产与生活习惯。我们剥削与奴役动物的时间已经太久,虽然我们的科学技术发展已经使我们完全可以摆脱对于动物性产品的依赖,但是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时间。[iii]

其实,这些法律更多是从管理动物的角度上来考虑的(只是希望这些管理能更加人道一些),在这一点上,赵先生说的虽然没有错,但若以此来捍卫他自己的立场却不可能。如果赵先生真的是一个连“猫球”都要捍卫的自然主义者,那他更应该是主张不吃肉才是:因为自然主义不仅仅支持自然的性生活,首先要支持就是生命的自主权与自主性。我想他在这里所用的“流浪汉”与“太监”的对比并不恰当,应该用“实行计划生育以提高生活质量”和“沦为流浪汉且被诱捕和杀吃”才恰当。

“在中国的文化大环境之下,‘流浪猫狗’本来不是问题,到时候自有牟利者将它们捉去卖给饭馆吃掉,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还无须浪费纳税人的银子。偏偏有常教授这种食洋不化的人跳出来,舍弃中华先进饮食文化,引进西方落后文化,给无辜者平添罪责,无端增加社会负担,破坏饮食业的正常经营,损害猫狗食客的口腹之欲,制造满盘皆输的局面,真不知是何居心。”

这段让读者大跌眼镜的“精彩言论”很能代表赵先生的风格。且不说抓垃圾猫杀了给人吃能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为什么猫吃老鼠就不是一个良好的生态平衡呢?况且善待这些流浪动物就一定是西方人的主意呢?在这里,我要再一次提醒您,如果您所讲的是“我的文化”和“我的吃文化”,请不要强扯“中国文化”和“中华先进饮食文化”做大旗。“吃”亦有道,真正的美食家是注重“食德”的人,其中就包括在宰杀动物要动物承受最少的痛苦、不烹饪活的东西等等。爱护生命,崇尚自然是中国的文化,素食也是中华先进的饮食文化,二者是儒、道、佛都推崇的,请不要把您不喜欢的东西都扔给西方人。

(二)       被用于肉食的动物的“安乐死”

“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毒气室修得像个公共浴室,里面有淋浴喷头,告诉那些走向死亡的犹太人他们是去洗澡,脱光衣服,放着音乐,谁也不知道一分钟后是什么。然后关上门,放毒气,痛苦十分短暂。真是‘反虐待’到家了!每当看到有人在鼓吹现代化屠宰厂在杀猪之前放音乐,我就会想起历史上的这一幕,难免不寒而栗。”

如果读了赵先生的这段文字以为他反对给动物实行“安乐死”是因为同情动物,那您就大错特错了。以他的逻辑,他谴责的不是希特勒屠杀犹太人,而是谴责他杀他们杀得太“伪善”了,他应该像中国的非现代化的屠宰厂或者屠宰散户那样将他们当着同类的面很粗暴且很痛苦地杀死才够正确和真诚。

但是,赵先生所讲的电击可能不是最少痛苦的死亡方式,确实值得那些研究如何杀死动物才痛苦最少的“动物福利”专家们参考。想要寻找让动物丝毫也感觉不到痛苦且成本低的杀死他们的方式并不容易。没有消费就没有杀戮,也就不用为怎样杀死动物所造成的痛苦最少而大费心机。道理虽然简单,但是相说服赵先生这样人是不容易的。

(三)打狗与“狂犬病”

关于今年汉中打狗的事,赵先生的观点片面得难以令人接受。这样的做法,由于在中国农村过去一贯如此,所以到了现在,当有人站出来说它太野蛮、太残忍、太不科学时,就有人听不进去,仍要为这种不人道路的、不可取的做法辩护。

“汉中政府在狂犬病肆虐的紧急关头当机立断采取果断措施,扑杀犬只仿止疫情扩散,既保护了本地的人命也保护了外地的狗命,实属尽职尽责的好事。如果不这样做就是政府的严重失职。对于这样无可争议的正确做法,常教授却横加指责,但其指责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

只想简略说明以下几点:

1.  就是把狗全打死,也不可能消灭狂犬病毒:因为犬类只是可能携带这各病毒的动物之一。因此,在病发区,限制狗的活动范围尽最大可能避免他们咬伤人(如将他们关在自家院子里),并对狗进行免疫是最有效的手段。在汉中打狗开始后,有国际动物保护组织主动提出为划在“疫区”内的所有犬只免费打疫苗,但遭到有关部门的拒绝。

2.  狂犬病虽然不可治,但是绝对可防。在汉中,所有死于狗犬病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及时打狂犬疫苗:一方面是由于村民对于狂犬病的危害认识不够,另一方面是因为拿不出是高达三四百元的疫苗费。在今年六月份在北京举行的有关会议上,国家首席兽医师、农业部兽医局局长贾幼陵已经提出了一个相当好的解决方案,即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携手,在中国农村防疫站为被犬咬伤的人免费接种疫苗。希望这一解决办法能早日实现,因为目前在济南郊区和赤峰地区又出现了以防狂犬病为名的盲目打狗的现象。

3.  根据在湖南狂犬病高发区工作多年的传染病预防专家白晓蓉的分析,汉中防疫部门在此次打狗事件中,对于“疫情”和“疫区”的判断与界定都不准确。他们没有求助于有经验的专家对于疫情进行分析和判断,而是一开始就沿习旧法,在过度恐慌当中采取了过度行为。这些盲目的暴行所伤害的不只是动物,还有拥有这些动物的人。

4.  在目前的条件下,人道“扑杀”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而且严格来讲,应该只限于那些确定带毒且有攻击性的犬只。在汉中这次打狗事件中,政府50元一天的打狗费和100元一条的处理费无疑给打狗队注入了经济动力,许多打过疫苗的狗也因此而被强行打死。搞好管理就能解决狂犬病问题,这是贾幼陵从多年实践当中得出的结论。新时代不只需要新的管理理念,还需要拥有这些理念的地方政府。

五.结语

总结起来,赵先生攻击动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策略:

第一,   进行所谓伦理探讨,坚持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立场,想从理论上完全将人类对于非人类动物的关怀排除在任何可能的考虑之外。这一点,我在第一部分当中已经做了足够细致的反驳,恕不赘言。

第二,   将动物保护贴上“宗教”甚至是“邪教”标签,再将宗教定义为“迷信”、“伪道德”,甚至是“恐怖主义”,然后再一棒子打死。这样的做法,正如网友评论所言:真是太“文革”了。

第三,   用自己天真的猜测或者臆想的情况来攻击动物保护者所援引的事实,称其为“谎言”。事实胜于雄辩,我在前一部分当中引用的都是职业记者的报导,其目的就在于向人们展示他们目睹的事实。

第四,   将世界“动物福利”运动当中一些历史性的、阶段性的、对于人类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无奈的妥协办法或 “权宜之计”作为靶子,用更加激进的自然主义来攻击它们。其实赵先生忘记了,自然主义更接近于动物解放理论,其本身就是动物权利的一种理论基础,即自然权利理论。这种理论从任何意义上讲都不支持他的“通吃通杀主义”,更不支持他为虐待与虐杀动物所做的辩护。

然而,尽管我在这里着重力量于反驳赵先生的某些错误或不全面的看法,但是这并不表明,赵先生的所有言论都是不可取的。在他的文章当中,他指出了许多目前动物保护运动当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其客观性、精确性大大值得怀疑,但是,仍值得从事动物保护的人引以为鉴。

首先,他指出了常纪文先生在这次访谈中所表现出的立场并不是真正出于保护动物的考虑。常先生将通过提高动物福利进而可能给人(特别是中国人)所带来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他的这种“策略性的”语言,一方面误导了许多人,另一方面也让那些真正想明白立法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的人感到迷惑不解。这些言论包括提高中国动物福利可以打破西方“贸易壁垒”、提高动物福利可以降低疫病发生率、野生动物不能吃是因为吃了对人有害等等。的确,除了我们不能将目的与手段颠倒之外,这一切是否成立都有待商榷。

其次,尽管我对于赵先生将动物保护诬陷为“恐怖主义”的做法感到厌恶,但是这也为动物保护者敲了警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因为义愤而失去理性。社会变革首先是人们观念的改变,而改变人们的观念是需要时间的,至于社会制度的改变与完善,更需要以正确而智慧的手段来促进。特别是在中国,有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大家以火箭速度,从一个古老的农业社会跃入大工业化与现代化的进程当中,人们观念的改变跟不上时代变化的速度。一些社会问题也以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巨大规模和速度在扩大,而我们许多人甚至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即使是认识到了,真正有效的解决的手段和措施还没有出台。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地一样,由于虐待动物的人常常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而置良心于不顾,因此保护动物难免会触犯他们的利益,甚至会受到暴力威胁。但是,以暴力来反对暴力,至少是赋予了暴力本身以合法性,这是甘地所留给我们的智慧遗产。如何能够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做到人的福利与动物福利兼顾才是保护动物的长远出路。

再次,能够关怀动物的人,本身就是对动物的感受有比较深入了解的人,他们也经常是人群当中的较为敏感的那一部分人。由于动物保护在中国的迫切性,动物保护者们常常身心交瘁,又不得不面对那些令人痛苦的事实,这对于他们的心理和神经都是极大的考验。他们很多人都在竭尽全力做公益,但是却得不到大众的支持和理解,甚至受到打击和排斥。尤其是自己的亲人,他们的不理解和不支持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质量。有时,当消极的现状得不到迅速的好转甚至恶化时,他们会陷入绝望的深渊。赵先生无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在中国,许多自发进行动物保护的人都经历过一个非常艰难的精神历程:从痛苦、孤独到积极坚强。能够找到志同道合者,是克服这种精神孤独的好办法;争取周围人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工作,也是减少压力的一个方式;常想一些已经取得的进步,这对于自己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相信一切困难都能够被克服,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积极的方法,这对保持健康心态是不可少的。就像汪永晨倡议“快快乐乐做环保”一样,曹保印希望大家“快快乐乐做动保”。只有从身心两方面先保护好自己,我们才能够很好地为动物做些事。

最后,感谢赵先生坦白直率地谈出自己的想法。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是我尊重你的发言权。这是一个自由社会当中起码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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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纠正一个误解:

“动物保护主义在德国十分猖獗,且为祸甚巨。”

在欧洲各国当中,“动物保护主义”思想的传播在德国受到的阻碍最大,彼得·辛格的书曾经被禁止发行,其演讲也曾经被强行取消。

附二:指出一个错误:

赵先生常犯的一个推理错误其实一眼就可以看出,如:因为希特勒、格林等纳粹头目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iv]所以,动物保护主义者都是希特勒、格林;因为佛教主张素食、不杀生,所以,所有主张素食与不杀生的就与佛教等同。其实,发现其中的谬误并不难,用一些身边简单的事来做例子即可:

赵南元教授是真诚的人,所以,真诚的人都是赵南元。

错误在于:这些句子中的 “是”与“a=b,则b=a”中的等号不是一个性质:前者表示属性(property),后者表示同一(Identity);后者倒过来成立,前者倒过来则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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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自《新华网》,2005年3月16日,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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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i]引自《新京报》2005年4月5日《两亿皮草收入背后的杀戮》。

[ii] 我希望能有人专门著文来对中国各地存在的那些对于动物的极其残忍的吃法做一个全面的描述与声讨。这些惨无人道的活吃,除了穷凶极恶的残忍,根本不配称什么“文化”。

[iii] 在此,我不准备为常纪文先生所有的“策略性”立场辩护,因为那不是我本人的立场。

[iv]我需要对此进行充分核实。





致谢与致歉



我用了四个半天写完这篇文章,其中有许多因仓促而过于粗糙的地方,请大家原谅。在此,我要衷心感谢所有阅读草稿并提出宝贵意见的人,他们是张越,张丹,Vicky Gao,刘伟宏和萧冰。另外,还要感谢西娅,凯晨,莽萍,孟佳,解征和曹保印等人的支持。



(2009/8/23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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