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424|回复: 22

非常气愤的事情……

[复制链接]
meisite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25 19: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meisite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19: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19: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em16] [em16] [em16] [em16] [em16] [em16] [em16] [em16] [em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eisite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19: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19: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事情,我正在交涉中,这个事情 这样处理

第一、联系发贴人 问清楚

第二、如果联系不上 我们督促他们删除我们的贴子,就可以了

第三、如果有义工看了,请不要到别人的网站上面去发表任何意见,因为目前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这样的事情在互联网很多的,很多机器人做的搜索,所以强调大家不要有过激的语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20: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偶靠!!!!!是人吗!!!!!!

     偶叫那个什么"dreamseller"吗?侮辱啊!!!!!!!!!!!!![em18] [em18] [em18] [em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20: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观察一下,所有的他们湖北分会的帖子(关于救助流浪宠物的)都是从我们网站上剽窃的,内容及回帖的内容完全一致,
唯一不同的就是发贴人的名字和回帖人的名字全换了,都是些不知所谓的人...
下面是我和他们总站负责人交涉的一段记录:

虫虫 19:27:49
你好,我是湖北籍义工,请问您在吗?
行思坐筹  19:33:24
你好,请问有什么问题嘛
虫虫 19:33:47
我是湖北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的义工。。。
行思坐筹  19:34:25
恩,你好,有什么事?
虫虫 19:35:48
我刚刚注意了你们网站的湖北分会的帖子,其中很多关于流浪宠物救助的帖子都是从我们网站转载的,包括了所有的回复都是的
虫虫 19:37:37
我们是第一次通过这样的渠道了解到你们,但让我们很气愤的是,你们湖北分会的帖子把我们发贴人的名字和回帖的人的名字全部换成了其他一些不知所谓的人的名字,内容和回复却一成不变,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目的。。
行思坐筹  19:37:51
恩,我已经知道了。你们站有人已经向我反应了,我现在正在调查此事
行思坐筹  19:38:32
对此我们表示很歉意。等我们调查清楚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虫虫 19:40:15
那是我们站网络部负责人。。
我是义工部负责人,
希望贵站能给我们一个答复,毕竟对你们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很愿意跟全国的义工一起做公益活动,但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太伤害我们湖北义工,尤其是我站义工的感情了。。。
行思坐筹  19:41:58
恩,此事对我们也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会尽快处理此事。
虫虫 19:44:19
谢谢。。。
希望在短期内能给我们回复。。
我们的网站是590pet.sinaapp.com
希望贵站能在你们和我们的网站上对我们站200多的义工和1000多注册人员有个交代。。。
行思坐筹  19:45:51
恩,好的。
我们尽快处理此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20: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和你对话的很官方也比较......怎么说"老道"?

他说的没错,目前他能做的是尽快了解情况,我们要做的是"时刻关注他们处理的情况"

虫,因为你和他交涉过,你现在可以要求他的是尽快屏蔽所有帖子,要求今晚,最迟明天早上屏蔽所有内容.(时间绝对够,而且没弄清楚前,此贴必须屏蔽).申请一个他方网站的帐号,方便做跟踪.

另外,以后所有义卖劳动的帖子由相应负责人发的写明:  以上所有文字及相片均归"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所有,如需转载必须写明出处,否则我站保留相应权利.如果是义工帮忙发的,请写明哪为负责人要求的,并同时写上:  以上所有文字及相片均归"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所有,如需转载必须写明出处,否则我站保留相应权利.

另外,我发现不管是谁转载的,这个帖子还公布了很多义工的个人隐私,比如我没有任何兴趣将我的个人手机号发表在这个网上!

我们原则上不阻止相应人员做个人追述!!!但希望大家能做到不要将事件扩大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21: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的建议很好,然后以后论坛中发布我们活动照片的我们固定两到三个人,这样免得引起肖像权的一些纠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eisite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21: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世间社区 ( 鄂ICP备18029511号-1 )

GMT+8, 2024-12-24 02:22 , Processed in 0.054259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