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25|回复: 9

[讨论]反对绝育的人一定要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2 15: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zxpet.net/bbs/viewthread.php?tid=22012&extra=page%3D1

(转)亲爱的“衙门”,你们打狗吧 ~
   打完了狗,就没有车匪路霸,没有坑懵拐骗的了
   打完了狗,没有杀人放火的了,没有通奸强奸的了,更没有养二奶的了
   打完了狗,就没有吸毒贩毒的了,没有卖淫嫖娼的了,
   打完了狗,就没有敌国入侵,台湾就顺利回归了,俯首帖耳了
   打完了狗,就没有孩子上不起学了,(希望工程,福利彩票的钱上哪里去了,就被狗吃  了?)
   打完了狗,就没有发水灾旱灾的了(某省9056万救灾款也能被层层剥削到50万,9006万上哪里去了呢?难道也是狗吃了的?)
   打完了狗,所有高考学生就能人人考上大学了(高考上海打狗的理由不就是怕狗叫影响考生考试,那为什么不砸车呢。。。车喇叭声可比狗叫响亮多了)
   打完了狗,六届城运会才能顺利召开,不然就没成绩了
   打完了狗,人民和人民之间所有的矛盾也没有了,五湖四海齐欢笑啊
   打完了狗,药价房价就下去了,人民都看得起病了所有人都有医保了,人人都有房子住了
   打完了狗,环境问题就解决了,没有沙尘暴了
   打完了狗,我们的父母官就不贪污不受贿了,不搞小动作了
   打完了狗,很多官员就政通人和,步步高升,油水可观了

   要是真的打完了狗。。。。。。。我们剩下的是什么呢?

   一个只有人与人的"和谐"社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2 16:16:0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20: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狗的根源开始宠物主人惹的祸

我们(养犬人)多检讨自己  文明养犬不遗弃狗  才能杜绝政府打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2 2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绝育 一定要绝育 因为这是个不喜欢狗的世界,是人的世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4 16: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讲得太好了...

让我好好想一想....做这个决定...太难了..........

.......太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4 16: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经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7 2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哈`真不知道``打狗对政府有什么好处`

这么多事情放着不做``咬着狗不放`成天大做文章!!

什么时候再发非典啊什么的```估计准备打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12: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ele在2007-8-29 20:32:31的发言:

打狗的根源开始宠物主人惹的祸

我们(养犬人)多检讨自己  文明养犬不遗弃狗  才能杜绝政府打狗

是的,世上所有的流浪狗都是不负责的养狗人(哪怕你只养过他一天,也算)制造出来的,不养狗的人是不会制造流浪狗的,我们一定要大力宣扬文明养犬,对自己的狗狗的生命负责!这才是杜绝流浪狗的根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0 19: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绝育就没了上面那些东西?这些都是暴乱份子写出的东西.几百年前看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12 15: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暴乱分子?那么就是说政府那样的做法是对的,是好的?

绝育只是一方面,起码可以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数量减少了,自然打狗的也就少了,打狗不就是因为嫌多,才打的吗?

当然,提高整个养宠群体的素质才是最关键的,大家都管好自己的狗,不要防碍到他人的生活和安全,共同建立和谐社会,才是主要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0 00: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坚决反对绝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世间社区 ( 鄂ICP备18029511号-1 )

GMT+8, 2024-12-25 23:20 , Processed in 0.04045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