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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救助和收容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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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7: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动物救助和收容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主办机构: 动物守护神机构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
作者: 刘朗兽医博士
编辑整理:动物守护神机构
2012年3月6日

I 救助动物中心或救助动物基地

首先强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饲养的相关规定. 在基地或救助中心,对获救动物的暂时饲养是非营利的养殖和保护动物的行为。所以,动物保护机构、基地、中心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要遵守国家关于饲养和养殖的相关规定及防疫的要求。

II 设置隔离区安置刚获救的动物。 隔离区内再设置一定分区,可以有效地保护被获救的动物不受到交叉感染, 有效缓解身体应激反应。

1.      隔离区划分

1.1恢复室
送医救治后的动物返回基地,需在隔离区等待恢复健康,并在有资质的兽医的指导下接受狂犬病和其他疫病的免疫, 并保存免疫证明记录所有免疫,一犬一证;

1.2.外伤区
安置仅受外伤的动物。 在有资质的兽医的指导下接受狂犬病和其他疫病的免疫,并保存免疫证明,一犬一证;

1.3 观察室
安置无明显病症的动物。 在兽医的指导下接受狂犬病和其他疫病的免疫,并保存免疫证明记录, 一犬一证;

1.4 疫病隔离室
安置感染疫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的动物。 遵照有资质的兽医的治疗医嘱, 严格执行隔离和消毒措施。 主动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染疫动物实施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人道毁灭措施。 保证疫病不扩散,保护当地所有动物不受感染, 最大限度地减少疫病传播, 依法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

1.5 一般疾病隔离室
安置非染疫的动物。

2. 隔离区的清洁、消毒。
每天两次对隔离区进行清洁和消毒,必要时可以增加清洁和消毒频率。清洁和消毒时必须移开动物,待清洁和消毒后再移回动物。 或当隔离区内没有动物时。

消毒产品: 使用合法正规的产品,且在有效浓度内对动物没有危害。

使用: 按说明书指示的比例稀释消毒液雾状喷洒(最有效)。

消毒范围: 门把手、门面两侧、门槛、门框, 地面、1.5米高度以下的墙壁,笼具内外,垫子或其他用具。

餐具(水盆和食盆): 先放入消毒桶内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 可以有效防止交叉感染和有效防止污染下水。保护工作人员和所有动物。

工作人员: 所有接触过患病动物的工作人员(包括志愿者)要做到接触一犬后一消毒,并更换工作服装

动物粪便: 将粪便集中存放, 收集到达一定量后可排入粪池。

3. 隔离区通风实施: 安置隔离区的排风扇(双向功能)能有效排出污浊空气, 每日换气能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 隔离区出入口: 设置托盘放置浸泡了消毒液的脚垫, 用于出入时踩踏消毒鞋底。

5. 隔离区其他设施: 隔离区内无房子设施时, 可以在隔离场地内安装地桩若干, 按一定距离栓动物, 保持不接触的距离可以有效防止动物接触感染。 一犬一桩, 犬离开后工作人员要消毒桩子和地面。

6. 除必要检疫以外,隔离区内谢绝一切参观。

III.       安置健康动物的区域
1.      免疫:一犬一证。记录包括狂犬疫苗免疫和其他疫苗免疫情况。
2.      档案:一犬一档案, 收录动物照片、获救日期、领养日期、领养人信息和照片,免疫证,患病记录, 用药记录, 体重、性格特点, 死亡日期(病死、老死、或安乐)等。
3.      换气扇: 双向换气扇经济实惠, 有效排出污浊空气后排入新鲜空气
4.      消毒:动物到户外活动时, 工作人员可用按比例稀释的消毒液雾状喷洒室内地面, 包括1.5米高以下墙壁, 门板两侧, 门把手, 门槛, 门框。
5.      餐具(水盆食盆): 餐具一餐一消毒, 先将餐具放入按比例稀释的消毒液桶内浸泡20分钟后清洗。 可以防止所有动物交叉感染, 防止污染下水。
6.      饮食: 保持24小时有清洁的水供动物饮用。 定时定量饲喂留置动物。 禁止喂食动物含有大葱、洋葱、蘑菇、巧克力、禽类骨头等食品。 防止动物过敏、中毒以及消化道被骨刺穿等危险。建议饲喂正规的动物食品。

IV 医疗
由有资质的兽医治疗获救动物,并保留治疗记录或病例, 收据或发票等证明。

V 依法报告:
2.      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告疫病情况、动物死亡情况
3.      定期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动物防疫情况和动物数量
4.      取得相关合法批准和证照

VI 善款公示
5.      合法收取救助动物的善款并公示明细
6.      定期公示善款使用明细和相关票据
7.      依法处理税务和财务  


VII 大批动物救助
1.   依法申请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执法,处理违法行为人。 
2.   只有在政府相关检疫部门确认和同意后,有能力的机构、团体和个人才能接收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并办理相关证明,使用检疫合格证运送动物到救助基地。  
3.   临时设置救助场所需知会相关政府主管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并配合防疫机构做好隔离和防疫工作。 
4.   对所有获救动物实施狂犬疫苗免疫。 预防和控制其他疫病。最大程度保护动物不受感染, 减轻动物的病痛, 减轻救助机构、团队、基地、个人的经济负担,降低对周围环境、居民和动物的不利影响。
5.   对所有获救动物拍照和登记, 建立档案。 记录所有免疫,防疫,病患,用药,转移, 领养,死亡原因、报告文件、政府回函、尸体处理等详细情况。
6.   请求政府指定官方兽医进行专业指导。
7.   必要时遵医嘱,并由有资质的兽医对危重动物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动物实施安乐术。减少病患动物的痛苦和保护健康动物的生存。善用社会资源。
8.   按动物健康状况随时隔离患病动物。 
9.   尊重附近生活和工作的居民,采取有效方式减少干扰。
10.       定期由有资质的兽医巡检基地的动物健康状况,并记录存档。
11.       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救助后期的工作情况,接受政府监督管理。
12.       严格执行隔离措施。(细节同上)
13.       严格执行消毒措施。(细节同上)
10. 所有志愿者在抵达救助场地时应签到登记。
11. 所有志愿者在抵达救助场地时,应配备无菌手套、无菌隔离服装并佩戴鞋套。保护救助场地的动物不受外界疾病的传播,依照分配的任务完成工作。 离开场地时须将污染的手套、服装。鞋套消毒和销毁。保护自家的动物不受感染和保护救助场地以外的其他动物不受感染。
12. 所有到场支援的志愿者须依法行事,有责任意识,在帮助救助动物的同时对接收动物的机构、团队、基地和个人负责,对动物负责,对自己负责, 起到社会公民的作用。
13. 所有到场支援的志愿者应协助接收动物的机构、团队、基地或个人完善记录工作,保证救助动物的档案信息完整和规范, 随时接受政府相关机构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14. 救助机构、团队、基地、或个人应依法行事, 在救助动物的同时,在协助政府补充公共服务的同时, 兼顾到中国动物保护事业的形象和机构形象。
15. 依法防疫,减少获救动物和组织自身的风险。
16. 预设紧急应对预案和措施,避免面临风险和导致的的相关责任和损害。
17. 救助机构、团体、基地、中心或志愿者,应慎重考虑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
18. 如果疫情重大,政府主管和监管机关依法可以接管控制和隔离染疫动物,必要时可以采取人道毁灭方式。如有妨碍执法行为须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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