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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流浪动物的命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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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21: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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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城市流浪动物的命运探讨 (转自《中国反虐杀联盟》)作者:

一、引子
城市流浪动物的命运引人关注,往往都发轫于极端的新闻事件。今年4月,南京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烧狗事件,再一次引发了反虐待反虐杀的抗议浪潮。那些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宠物,为何成为任人宰割的丧家犬猫?它们的悲惨命运何时才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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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心人对素心禅 于 2011-10-23 21: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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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大陆,宠物狗和宠物猫是财富和时尚的一种象征,一只北京犬或西施犬动辄开价上万元,一只名种猫也价格不菲。随着宠物热的兴起,一些血统不纯的北京犬和西施犬大量进入普通百姓的家庭。限养法规只针对养狗的市民,对宠物狗的源头——狗市和狗的繁育却没有限制。很多人并没有把宠物当作家庭的一员,社会也没有为它们准备好应该准备的一切。在各个大城市,每天都有数十只至上百只小动物被遗弃、受残害。2006年6月,北京的流浪猫狗已达到40万只,广州约有100万只流浪猫,流浪动物已成为中国城市的一个社会问题。
    每只流浪猫狗的背后往往都有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主人,在一些人眼里,决定宠物狗命运的是品种和身价。串种的京吧和西施犬是攀比心理造成的第一批弃儿,在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有4只某天后级歌星送来的小狗,此人在不同时期“钟爱”不同的狗,新欢一买回家,旧宠马上就被遗弃。南京烧狗事件的主谋朱爱玲就振振有辞地为自己辩解:“那又不是条好狗!”家养宠物流落街头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主人喜新厌旧、不能宽容它们的生理特性(尤其是成长过程中的行为问题)、不愿承担过高的办z费和医药费、走失、乔迁新居、年轻夫妇生育小孩、主人离异或去世等家庭变化和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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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心人对素心禅 于 2011-10-23 21:22 编辑

     政府部门某些不合理的规定也是犬只遭遗弃的主要原因。以前,有关部门一直试图用高昂的管理费限制养犬。北京的狗户口曾高达5000元一只,每年注册费2000元。广州更高,分别是 1万元和6000元。在上海市区,按地区分别为每年2000元或1000元。近年来尽管有所降低,无证犬仍然远远多于有证犬。北京城区的养犬者中,86%是工薪族,许多犬主的狗买来只花了几十元到几百元。穷人也有情感慰籍的需要,养狗即奢侈的偏见明显影响了政府部门的管理思路。程序繁琐、代价高昂令太多的犬主不愿办狗z。官方数据显示,上海治安部门捕获的犬只中,无证犬为有证犬的4倍。截至2006年3月底,广州10多万只宠物犬当中,上牌的才几百只,这意味着全市逾99.5%的宠物狗是“黑户口”。“35厘米以下”的尺子,把不少友善的工作犬和伴侣犬也一笔抹杀。 并非所有的管理部门都如此机械、官僚。深圳市政府就认识到,必须采取规范、引导和宽容的态度,将养犬纳入政府的有序管理。2006年7月1日,深圳市城管局实施新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狗管理费由每年每只2000元降至300元,还免去了第一次上狗牌的5000元节育犬收费减半。

    二、被弃宠物的悲惨世界
    在老旧居民区的幽暗弄堂、在商品房小区的灌木丛,在午夜的公园里、马路边,在垃圾场,游荡着流浪猫狗的孤独身影。
它们的温饱没有保障,时刻可能受到虐杀;它们源源不断地成为某些人的盘中餐,成为某些毛皮服装厂的“原料”……
    内蒙古的赵长虹有一次捡回了一只小狗,它头几天拉出来的竟是流浪时吃的墙皮和砖头末子。90%以上的流浪猫狗有伤病,除了少数被收养,绝大部分都在很年轻的时候悲惨地死去。有些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心理满足的人,通过戕害小动物发泄不满,其卑劣猥琐,令人发指。每当某种疫情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当替罪羊的总是小动物。
    猫和狗,这两种在发达国家受到广泛保护和爱护的伴侣动物,依然被许多国人当作食物。

    每年,中国大陆的市场上被作为食物屠宰的狗多达1000万只,猫则超过400万只。
    许多广东人认为猫肉是滋补佳品,据统计,广州地区日食猫上万只(除了少数为人工饲养,大部分是流浪猫),这还不包括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大批被屠宰的流浪猫由冷藏车运往广东一带,偷猫、贩猫、杀猫、卖猫肉、吃猫肉、卖猫皮、做猫皮大衣这样一条巨大的“产业链”已经形成。上海的一些无良商贩,甚至用流浪猫的肉制作“烤羊肉”。为了揽客,千山的一家饭店竟当街杀狗。在上海的徐家汇商业圈、天钥桥路和肇家浜路的路口,有家餐馆赫然打出了“狗肉纸火锅”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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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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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艰难的救助
除了虐待和遗弃,世上还有爱。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重视流浪动物,自发形成了保护、救助它们的民间团体或救助中心。据不完全统计,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广州、成都、济南、兰州、西安、大连、哈尔滨、沈阳、长春、内蒙古、香港等36个城市或地区,已经成立了50多个救助流浪猫狗的协会或组织,建立了几十家网站,出现了23位个人,有的个人代表着一个靠QQ群联络的民间动物保护群。

年轻的或年老的、宽裕的或拮据的救助者纷纷以诚挚的爱心投身其间,他们从街头、从垃圾堆、从车轮下屠刀下拯救被遗弃的小动物,轮流寄养和照顾它们,为它们寻找合适的领养人。那些快要病死的、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被挑断脚筋或砍断四肢或刺瞎双眼的、被人割过颈项或剁了尾巴的、为狗贩当繁殖机器衰老后一扔了之的、还有出生几天就没有了妈妈的小猫小狗,有了起死回生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上海还成立了弃龟收容中心。
爱心背后总有太多的艰难和坎坷,救助流浪动物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得不到政府的扶持和资助,救助资金主要靠个人募集。
一只健康的动物被收容后至少需花费300多元节育费和疫苗费。大多数流浪动物都有伤病,每只的治疗费加饲养费平均1500元;张吕萍的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每年至少需要一百多万才能维持;还有北京的丁奶奶、上海南汇猫王徐凯老人、天津的杨晓云、成都爱之家的陈运莲和王晓红、南京的哈文进、西安的代淑清、兰州的朱桂兰、广东韶关的刘淑兰……几乎所有的救助组织和个人都步履维艰,无论是财力还是空间,都在超负荷运转。
不少民间救助者的人生之路惊人地相似——一开始都有比较宽裕的经济条件,在十多年的救助生涯中,她们耗尽家产、放弃事业、远离家庭生活、受人误解,有的还遭人敲诈勒索。噪音和异味扰民、城市动迁、资金紧张等问题令她们居无定所、多次搬迁。
杨晓云11年搬迁9次,张吕萍带着小动物东躲西藏十多年,搬家不下七、八次。
救助者的善行得到了舆论的肯定、公众的支持,2003年8月,张吕萍被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授予“动物保护杰出人物”。
除了这些知名人士,更多的是默默无闻的救助者。
像北京的潜水教练宫忆、威海的宋大爷、重庆的罗映梅……每个救助者都有很多感人事迹,在上海,年轻志愿者会抽空到南汇猫王徐凯老人或多姿融的流浪猫之家,捐钱捐物、打扫卫生;一位老妈妈每天晚上都要给中山公园的流浪猫喂食,为了进入已经关门的公园,还要给门卫说好话。在兰州,有的年轻救助者为此丢了工作,有的和女友分手,有的不停地与反对他们的家人作“斗争”……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动物保护组织起步甚晚。
1903年,香港爱护动物协会(SPCA)由一些志愿人士组成。
1992年12月,中国****在民政部注册登记,
2000年1月清理整顿后再次注册登记。
2001年,国内第一家政府批准的非营利性民间动物收容及保护机构——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成立。
2003年1月,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保护分会成立……令人困惑的是,民间组织要得到官方承认十分困难,没有官方的承认,又往往会陷入“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困境。手续繁复、审批过程漫长、注册资金高昂,是救助组织正名难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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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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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爱心放在玻璃口袋里

2006年2月27日,北京丰台区梅源小区内的流浪猫胖胖惨遭汽油浇顶、烈火焚身。
它的命运牵动了很多人的关注,几千名网友汇集了1万多元爱心捐款,用于它的救治。
就在它即将痊愈之时,爱心捐助遭遇“审计风暴”,当初同心合力救助它的网友们质疑捐款的用途和剩余资金的流向,以致产生了严重分歧,反目成仇。
爱心捐助遭遇信任危机,是所有民间救助组织都将面对的问题。
救助事业的公开化,使原本单纯的个人行为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检查。
天津的杨晓云就为此事不堪困扰,最终决定通过第三方介入,公开受赠钱物的来源和去向。张吕萍的“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则在中心的网站上公示捐助信息。
另一方面,纷纷涌现的救助组织也难免良莠不齐。
中国****会长芦荻揭露,2000年初,有个人从国外回来,在张家口建立了一个动物保护组织,和国际上的同类协会保持密切联系。此人经常向国外组织打假报告申请救援资金,那些国外组织也很少审查,基本是一次就往帐户里打几十万美金的救援款。此事后来被公安部门查处,但已经对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产生了很大的恶劣影响。
卡耐基基金会主席说过:“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口袋里有多少钱,做什么事情,要透明到像玻璃一样。非营利组织依靠的就是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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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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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念的误区
圣雄甘地说过,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高尚。

西方人世世代都接受这样一种教育:狗是另一种形态的人。
国际上对家养动物有了新的定义——伴侣动物,这一称谓使小动物从对人的依附和从属关系中摆脱了出来。承认动物生存权及其他权利,是人类敬畏自然、与自然平等相处的前提。
中国流浪动物的悲惨境地,与文化观念上的误区大有关系。
不少人会说,与其救这些猫啊狗啊,还不如资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
出于各种原因穷困潦倒的人已经有了初步的保障体系,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等到所有国民都脱贫之后再提保护动物。虐待、虐杀小动物还有损中国的国际形象。
2006年3月初,高跟鞋虐猫事件发生后,有的外贸服装公司失去了原本可能得到的订单。
救助流浪动物不仅是一个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文化,更是实际需要。

很多流浪猫狗都没有采取过防疫措施,身上携带各种病毒和寄生虫的几率远远高于家养动物;流浪动物的排泄物、呕吐物可能带有病毒,它们的尸体很容易形成病菌的传染源,还可能污染水源,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有的流浪动物还会袭击、伤害儿童,危及人们的安全。
目前已知有200多种动物传染病可以传染给人,历史上多次大流行的人畜共患病,就有鼠疫、狂犬病、疯牛病、猴天花、禽流感等。减少流浪动物能维护市容、减少疾病、减少人被交叉感染的几率。
仅仅从这一意义上说,救助流浪动物,就是帮助人类自己。
当人的权利和流浪动物的权利发生冲突,应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解决。

倘若法律法规滞后或缺位,处于强势的人也应当以符合先进文明的方式处理冲突,不能突破国际公认的道德底线。
民间组织和个人对遗弃动物的救助,可以用杯水车薪、力不从心来形容。

相对于庞大的总数,得到收养的流浪动物微乎其微。仅仅依靠民间的力量,决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城市的流浪动物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救助,对整个社会的教育和喻世意义或许更重要。
国外有很多由政府资助、慈善基金支持的民间组织,美国至少有76个动物福利组织为流浪动物及被虐待动物提供照顾与领养的服务,其中County Shel ters 是公立的政府动物收容所。日本、新加坡、台湾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政府拨款的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和收留流浪动物。无论从道义还是实际的需要出发,城市的管理者都应当肩负起救助流浪小动物的责任。期待国内能出现一些真正的宠物收容机构,整合零星的救助力量,让经营宠物用品的商家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提供经济援助,由传媒起到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很多人认为从小养大的伴侣动物对主人更有感情,实际上,因为有过失去家庭的悲惨经历,很多流浪动物更珍惜现在的家庭,更依恋主人。

我国的流浪动物收容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数量极少,条件相当艰苦,收容规模也非常有限。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发挥有条件家庭的积极性,扩大和加快领养与救助。在很多国家,家庭宠物的主要来源就是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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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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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爱也需要原则
在一些住宅小区,对流浪动物最常见的帮助是投喂食物。

2005年7月,北京安慧里三区两位老人的喂猫举动得到了很多居民的支持。
她们喂养了5只流浪猫,每次都用一次性餐盒,而后冲洗消毒;她们给猫服用避孕药,4年多来小区内的流浪猫生育率为零,还送养了12只流浪猫;她们为猫洗澡,该小区的居民从未因流浪猫得病。
救助者应该考虑他们的做法对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一旦发生冲突,受害的往往是无辜的动物。
南京烧狗事件发生之前,倘若小区内爱狗和厌狗的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切实解决狗叫扰民的问题,这幕惨剧当可避免。
此外,救助者也应该在力所能及的限度内救助流浪动物,一旦超出了自己的能力,很可能对流浪猫狗造成另一种伤害。
宠物过剩是全世界面临的难题,它们的自由繁殖势必威胁社会安定和人类健康。

中国的很多宠物没有实行节育,有的被抛弃后继续繁殖,引发更严重的问题和更多的伤害,烧狗事件即是典型的一例。
一对健康的成年猫及其后代7年内能产崽42万只,在一些城市,有些居民社区的流浪猫数量已超出饱和状态。
绝育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唯一能有效控制流浪动物数量并相对改善它们生活质量的方法。不少救助个人和组织把限制繁殖作为救助的主要任务,2007年5月,上海闵行区樱园小区请来园林工人采摘小区内成熟的樱桃,进行义卖,义卖所得将用于小区内流浪猫的节育手术,居民们为此慷慨解囊。
2006年6月26日,北京启动“控制流浪动物数量预防动物疫病传播”行动,每月可有430只流浪猫狗到43家指定的宠物医院免费做绝育手术,手术的对象是经北京小动物协会认定的流浪动物。
此次活动由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组织,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开始参与控制流浪动物数量的工作。
在国外, 3个月无人领养的狗都要被实行安乐死。

由于没有足够的家庭领养,美国每年有数百万只健康的猫不得不在救助中心被实施安乐死。一位动物学家说过:“有的时候,人的仁慈反而会给动物带来极大的痛苦。”
在人类安乐死还备受争议之际,动物安乐死已先行一步。
一只病入膏肓的博美犬,曾经被它的主人带着四处求医,花费甚巨。后来,主人发现这是在折磨狗狗,决定为它实施安乐死。动物跟人一样,也需要有尊严地活着和死去,宠物安乐死同样体现了人类对动物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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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心人对素心禅 于 2011-10-23 21: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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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呼唤立法
在国外,伤害弱小动物的行径要受到公众的谴责和法律制裁。美国KPBI调频节目播音员史蒂文·米德,为了看一只小鸡是否会飞,将它从3楼阳台扔下并做现场报道,导致小鸡的腿、脚受伤。他被陪审团以“残忍虐待小动物罪”判罚18个月监禁、5000美元罚款。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动物福利概念的国家,近200年来,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包括一些非洲不发达国家。
国际上的“动物福利法”规定了动物的五大自由:
1.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

2.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
3.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
4.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
5.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
1990年,台湾学者提出,动物福利可以简述为:
“善待活着的动物,减少死亡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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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素心人对素心禅 于 2011-10-23 21:39 编辑

在香港,根据《2006年防止残酷对待动物(修订)条例草案》,虐待动物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港元和监禁3年。除了香港和台湾地区,中国至今没有动物福利法,仅北京出台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有“禁止虐待宠物”的条文,一旦发生虐待,怎样惩罚施虐者,并无表述。
在北京、天津、深圳等地,近年来都发生过爱猫人士与猫肉馆、猫贩子、猫档口的冲 突事件,个别的甚至引发暴力冲 突。南京烧狗事件发生后,出现网络通缉、网上追杀令、网友到烧狗主谋的单位门口围堵辱骂等过激行为,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以处罚施虐者的缘故。一句“没有相关法律”,使多少弱小的生命被残害?并将继续被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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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3 21: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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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伴侣动物、救助流浪动物,仅仅靠人们观念的改变还远远不够,只有对动物保护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动物问题、斩断伸向它们的魔爪。
近年来,不断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提案,要求制定动物保护福利的法律法规,每次都泥牛入海、音讯全无。

2002年世界杯之前,有吃狗肉传统的韩国为动物福利立法,赢得了世界声誉。
2008年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中国的动物福利立法是否也能抓住这一机遇?民族觉醒需要时间,立法加速觉醒,立法刻不容缓。
善待动物绝不是可任意选择的个人喜好,它关乎人的本性与社会和谐。

无论有多少理由,人类都没有权力在动物身上发泄自己的阴暗情绪。
请不喜欢动物的人记住:即使你不爱它们,也不要虐待它们。
30年的研究证明:
25%的罪犯在儿童期虐待过动物,一个打老婆的男子与虐杀小猫小狗的孩子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在北京,众多国外驻京机构,尤其是使馆学校、独资学校和合资学校,会辗转打探,带学生到张吕萍的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参观、做义工,补上本国的“生命伦理”课程。相比之下,到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的中国人反而很少。很多中国家长倾力让孩子学奥数、钢琴、舞蹈、绘画,却不肯分配一点点时间滋养孩子的爱与善。
为此,诸多救助组织和个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多次到大中小学演讲,请孩子到基地上德育课,发展大学生志愿者,普及动物保护知识。越来越多的青年学子树立了尊重生命的人生观,投身于小动物的保护。
他们有的举办公益活动义务宣传,有的几年如一日收集食堂泔脚喂养流浪猫;北大学子曾发出倡议,号召大家“毕业了,带走一只流浪猫”。
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目前已经有了一千多位固定的志愿者。
在兰州,得知76岁的朱桂兰老人救助流浪动物的事迹后,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写道——“向有爱心的老奶奶致敬,鄙视那些遗弃猫狗的人!”
流浪小动物的希望、中华民族重回文明行列的希望,都维系在年轻一代身上。
“也许现在保护动物的声音还很小,但只要我们不停地说,总会有响彻中国的一天(张吕萍语)!”
城市流浪小动物有生存的权利。

减少城市流浪动物,改善它们的生存困境,我们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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