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前些年网络上流传的“虐猫女”,“虐熊男”事件让很多人开始关注身边的小动物。去年五月份的“京哈高速救狗事件”事件更是将吃狗肉和保护的动物的话题再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各地纷纷响应,为此浙江的金华就将其有着300多年历史的狗肉节废除以示坚决支持。但就在近期,社会上备受关注的“归真堂活熊取胆”事件再次掀起舆论的浪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早在2009年就已起草完毕,但却不见任何实质性的成效,每年依旧有无数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致死。基于此背景,作为从事宠物救助工作的有志青年,我们在此阐述保护动物及呼吁相关立法的重要意义与紧迫性,希望能得到广大民众的理解与支持: 其一,从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出发。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考虑,通过法制保护动物可以防止养殖污染、维护公共安全;从公共卫生的维护角度来考虑,通过法制保护动物,把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和人群防疫的工作体系,有利于减少H1N1、禽流感等人畜、人禽共患疾病的发生。也许有些人会说,这些都需要钱,但H1N1、禽流感等疫情每次发生,国家都投入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资金,远远超过了保护动物所需要的成本。预防风险的成本永远是最低的,通过预防性保护可以节省大量的财政资;另外,被丢弃的宠物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安全威胁,对这些流浪动物的救助与收养可以降低这种安全隐患,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对抛弃动物的行为立法惩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其二,从国际形势出发。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有完备的保护动物的法律,虐待、遗弃小动物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在西方人眼里,猫和狗是最有灵性的动物,和孩子一样。因此有位著名的摇滚明星呼吁大家不来中国。其实中国的民众并不是失去良知和觉悟的,很多人一直在呼吁保护伴侣动物的权益,而且很多立法人员拒绝美国的一项对过期没人领养的动物处以安乐死的不人道做法,这说明我们这方面的观念并不落后,只是缺乏实际行动。我们呼吁中国尽快出台动物保护法,这是挽回我们国际形象的重要法律。爱护生命是一个国家文明、民主、强大的标志,一个强大的国家从来都不是只靠强大的经济来支撑的。这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细节,却能体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博大的胸怀。 其三,从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国外很多研究证明,遗弃、虐待动物,残害生命的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可能产生很大的影响,成年人犯罪,很多都是青少年时受过虐待动物的影响。所以,如果通过法制适度保护动物,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的人道情感,弘扬民族“怜悯生命”的传统美德,促进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眼下社会风气每况愈下,道德滑坡也越来越严重,精神文明建设刻不容缓,而只有一个善良的民族才会有一颗强大的心,才会有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 其四,从广大民众的意愿出发。部分网站搞了民意投票,有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有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民意非常高。网民是社会中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人群,这说明立法既是理论需要,也时现实需要,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只是舆论作用和道德谴责毕竟没有法律的效力,部分顽劣分子依旧我行我素,这无疑深深伤害了每一个善良的中国人的心也伤害了广大人民对政府和立法机关的信任。所以在我们努力地同时,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必要的支持,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并大力推进这项迫在眉睫的公益事业。 最后我想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我们是武汉流浪宠物救助中心的一群普通的义工,自发组织,因爱相聚。我们从事流浪动物的救助护养和动物权保的宣传工作,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人类的动物朋友们都能享受到人道主义的关爱,让人们都能生活在一个充满温馨与友爱的和谐社会里。也许你会觉得我们只是一时热血,但自从救助中心成立的近十载,最早的一批义工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呕心沥血地付出,硬是在没有任何资助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血汗工资为流浪动物们撑起了一片天。也许你会觉得我们的愿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太不现实,我们承认我们现在我们的力量还很薄弱,所以我们呼唤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加入我们,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尽一份力,我们的力量将是非常巨大的。日本一位作家说过,一个名族要强大,必须要有少数怀抱崇高理想的有志青年,我们都很平凡,但我们拒绝平庸,我们追求崇高,并呼唤更多的担负崇高使命的有志青年。 |